人因危害防止計畫

 

  • 人因危害防止計畫(職安法第6條、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-1 條)

為早期發現員工肌肉骨骼問題,針對全體同仁,加強人因性危害預防衛教,避免因工作姿勢不良或工時管理不當等因素,導致肌肉骨骼傷病等健康危害。